商丘师范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长奖励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诚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度校长奖励基金项目申报开始启动,其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年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等活动中实现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带来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提升学校声誉、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工作。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校长奖励基金的专项工作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全局性。教学学院申报项目须是对本学院乃至全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学生发展、学科与专业建设、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产生全局性影响的工作;管理、教辅和后勤服务单位申报项目须是对全校相关工作产生影响的全局性工作。个人取得的成果、奖励等业绩不再申报,纳入教学、科研等相关奖励范围。

2.创新性。二级单位申报的项目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创新性,形成特色和经验,并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

3.集体性。项目的完成需发挥团队精神,一般为跨部门或学院内跨系协调统筹完成的工作。

4.贡献度。申报项目须在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增强办学实力,提升办学水平等方面具有公认的贡献,具有可衡量的效果,纵横向比较,具有明显的优势或价值。

5.影响力。项目的完成产生较大的校内或社会影响,有利于在学校内形成正能量或提升学校的形象及宣传效果。

对非人为重大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突发性重大事故造成的),在事后组织得力、抢救及时使学校免受损失的突出贡献的单位也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校长奖励基金申报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只限专项工作,不得多项合并。

2.同一专项工作只能有一个部门牵头申报。

四、评审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校长奖励基金申报表》(见附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上报发展规划处。

2.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非申报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终评项目进行评审。终评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每个项目陈述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按一二三等奖进行投票。

3.审定。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奖励等次,报校党委会审议。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表WORD版,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ghc@sqnu.edu.cn。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诚

电 话: 69962

商丘师范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