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是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和参谋咨询的职能部门,并为学校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调研、论证和建章立制。发展规划处内设规划管理、政策研究二个科室。主要职能包括:

1. 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设计方案、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做好申报各级教育综合改革与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等工作。

2.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论证并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监督和指导各类发展规划的实施,并撰写评估报告;推进学校战略管理制度的完善。

3. 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4.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发展规划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2.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发挥好参谋咨询作用。

3.组织与协调本部门内部的各项工作。

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建设。

5.负责学校发展与改革的战略研究和方案的制定,指导《商丘师院学报(高教版)》《中国教育科研参考》的编印工作。

6.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及安全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  协助处长做好发展规划处各项工作。

2.  做好发展规划处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及管理工作。

3.  做好学校大学章程的修改等各项工作。

4.  做好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各项工作。

5.  协助处长做好教育改革和发展咨讯收集和整理工作,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6.  做好教育事业基层数据统计的各项工作。

7.  做好上级和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规划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并指导职能部门做好各项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

2.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并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

3.研究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并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和政策咨询;具体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4.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等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体制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起草和拟定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科工作职责

1. 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设计方案、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负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资讯的整理归纳工作。定期编印《中国教育科研参考》等有关信息,为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3. 做好申报各级教育综合改革与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等工作。

  4.定期编印《商丘师范学院学报(高教研究版)》,为师生员工提供高教研究和教学改革的阵地。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