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二十条”专题培训班形成共识—— 政策“组合拳”促产教融合
本报记者 焦以璇
如何破解“校热企冷”之困,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近日,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举办的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第二期专题培训班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职业院校掌门人和企业代表口中的高频词。出席培训班的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尧在讲话中就产教融合“组合拳”政策等8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围绕这一主题,大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万健认为,学校应实现生产流程课程化、课堂教学项目化、教材建设立体化,完善“双师型”教师分类管理与评价体系,实现课堂教学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无缝对接。
“学校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校企合作不能回避利益,只有建立在双方核心利益基础之上的合作才能长久和稳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陈加明说。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卫东认为,目前校企合作在产权界定、合作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也尚未有具体的校企合作退出机制,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谭水木认为,人事制度改革应该同步推进。通过撬动职称和绩效分配这两根指挥棒,真正鼓励教师融入企业。贵州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政水建议,企业员工到学校从教要给予待遇、职称方面的政策,解决他们从初级到高级职称的待遇问题,让他们乐于从教。
“德国‘双元制’的成功经验,源于政府法律保障与行业协调运作的作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覃川认为,职业教育若要服务好国家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应在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更加细化完善。(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