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发布者:fzghc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确保新时代河南教育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主题,积极服务国家战略规划实施,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阻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深化改革、优化结构,着力补短板、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推动我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切实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2035年教育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教育近期发展目标与教育现代化2035年中远期目标相衔接,既立足当前,破解发展难题、满足现实需要,又着眼未来,谋划远期目标、促进长远发展。顺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加强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破解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障碍,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问题导向,求实求效。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影响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教育发展所需、基层学校所困和人民群众所盼。

——尊重规律,改革创新。始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深化教育改革,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将科学精神和务实原则落实到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新变化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精准施策,强化政策倾斜、资源倾斜和力量倾斜,坚持补短板和提质量同时发力,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实施国家战略规划发展教育,根据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调整教育资源布局及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以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更为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更加多样化、有特色,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更加凸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加紧密,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显著增强,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扎实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取得新突破,高校在不同领域特色发展、争创一流,整体办学质量稳步提升;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更加协调,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发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教育资源分配更加科学,力争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思想品德、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全省中小学统一使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国家统编教材,高校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加强地方课程教材和校本课程教材规划建设。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所有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着力提升教材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建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团,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集中宣讲活动,做到班班讲、人人懂。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掌握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组织举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题培训班。支持办好学生理论社团,深入开展“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学悟行”等系列活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2.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突出德育实效,整合德育资源和工作力量,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一体化德育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德育教育质量,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教学目标之中。充分挖掘革命旧址、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搜集整理不同历史时期的革命先烈、英雄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积极开展校园红色文化理论研究。通过不断挖掘“红色宝藏”,把历史转化为课程、史料转化为教材、现场转化为课堂,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国防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融合,形成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提升国防教育工作水平。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提高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等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建设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中小学生电影周”以及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具有河南特色的全省中职文明风采竞赛、中职学生素质能力大赛、中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等竞赛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利用全国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资源和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不同主题的社会实践教育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发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建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实施中小学班主任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方式,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育人氛围,提升德育工作整体水平。

3.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深入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配齐建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鼓励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创新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作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培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军人才,培育一批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杰出人才。扎实推进网络育人,利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络平台资源,逐步推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手机APP“指点”使用。加强心理育人工作,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高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改革,促进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内涵式建设。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充分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大力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发展。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建设一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用学科专业建设成果服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4.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把中小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每名学生掌握1—2项专项运动技能。完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实施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3000所。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拓展美育实践活动平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校美育,持续开展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建设中小学体育艺术“一校一品”示范校、特色校,建设100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面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器材配备等办学条件。

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劳动与实践育人机制。强化实践动手、合作、创新等能力培养,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增强维护全民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二)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强化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高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统筹城乡基础教育发展,科学编制县域内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计划。制定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在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规模大的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规模小的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国有企业要继续办好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公办幼儿园。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落实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有质量的普惠性服务。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

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与质量管理。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收费行为等方面的动态监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保教,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消除“小学化”倾向。推进县域、镇域一体化管理,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结对帮扶行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坚决遏制部分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行为。加强幼儿“食育”课程研究。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强化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活动,推动所有县(市、区)2022年实现基本均衡达标,鼓励通过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向优质均衡迈进,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活动。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逐县(市、区)、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通过城乡一体化办学、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等方式,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强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善管理和治理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统筹县域内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改进义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完善义务教育学生招生考试管理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全省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000所左右,满足留守儿童和其他少年儿童的寄宿需求,小规模学校达到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程,启动城镇学校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中小学,新增城镇义务教育学位248万个,有效增加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

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完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加强公安户籍系统与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比对,精准跟踪每一名学生的就学状态,掌握失学原因,采取针对性控辍保学措施。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健全控掇保学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学校和监护人责任,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村(居)民委员会等群团及基层组织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作用,让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完整义务教育。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实施国家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河南省普通高中改造项目。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启动实施普通高中特色提质计划,推动特色发展。

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率。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力度。落实国家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

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深入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认定工作,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课程丰富多样、教学方式灵活、评价科学有效、办学绩效突出的特色优质普通高中。围绕课程改革主要任务,瞄准学生核心素养提升,构建全面培养体系,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打造一批普通高中示范性学科,支持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科教学实践探索,推出一批普通高中优质在线选修课程,带动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水平提升。培育一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青年教师领军人物。推进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逐步增加试点高校和参与中学的数量,完善选拔、培养和考核办法,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就读,切实做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户籍学生一视同仁。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创新关爱与教育形式,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家长的法定责任。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推动各地落实军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实施特殊教育办学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设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着力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在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区域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对机制,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全面促进医教结合,建设一批省级医教结合示范校。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行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支持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重视残疾人继续教育。

5.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改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法。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推动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深化评价机制改革,推行“绿色评价”。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

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支持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严格规范培训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和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大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巩固治理成果。注重学生内在潜质的开发和启蒙,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养成、向上向善人格的培育、良好习惯的形成、健康体魄的塑造。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加强视力健康教育,改善学校采光和照明等视觉环境,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

(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扎实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1.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实施职业教育融合发展计划。探索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促进、规范和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鼓励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协会等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争取一批城市、职业院校、企业成为国家职业教育“十百千”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建设一批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产业学院(系、部)和职业培训机构。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实体化运作的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推动一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落地。

深入推进校企“双元”育人。引导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生产需求,大力推广“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

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在开展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支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院校,实行“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审慎授信,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对合作成果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

积极创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双师型”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先行先试。选择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共建省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2.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施职业院校高水平建设行动计划。积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在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培育办学特色,提高培养质量;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地位,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每个县要建好办好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保障能力。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大力支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引导高职院校辐射带动更多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稳步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服务军民融合发展,落实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设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切实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校试点工作。探索“3+4”(3年中等职业教育、4年本科教育)、“三二分段制”(3年高等职业教育、2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模式,探索在中国特色高水平(国家示范、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高水平(省级优质)高职院校举办特色专业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支持高职院校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培养环节。对代表我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并入选国家集训队,或获得全国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由本科院校免试录取;对获得我省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和省教育部门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推行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探索实行毕业证、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并轨制度,打通学历、技能、就业通道。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具有技能传承性、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贯彻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要求,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河南”建设特别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3.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统筹全省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引导职业院校明确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优化专业设置,建设专业群,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把职业教育园区与当地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紧密对接,推动园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共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修订100个左右省级专业教学标准,支持建设50个左右重点专业、200门左右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动校企合作开发200种左右地方特色教材,推广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教学资源。

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推动职业院校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广泛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模拟教学、行动导向教学等工学结合更加紧密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方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创设虚实结合的学习环境,探索线上、线下“双线并进”的教学方式。健全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师生广泛参与各类技能大赛,推动技能大赛全员化,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职业教育科研体系建设,健全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

(四)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聚焦内涵建设,着力质量提升,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以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能力。以实施高等教育特色发展行动计划为抓手,对标一流,改革驱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突出特色,促进内涵提质发展。

1.推动高校分类发展

完善普通高校分类发展制度体系,构建高校分类评价、分类评估、分类拨款等制度,推动高校确定发展类型,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分类发展计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建设一批各类型的示范性高校。加快一流大学建设,重点建设2—3所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立项9所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和8所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实施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程,加强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内涵建设,重点建设15—20所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和50个对接区域产业链的专业(集群),提升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推进高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重点建设30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明确不同类型高校人才培养定位,到2020年,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骨干大学全部停办专科层次教育。

2.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调整优化高校区域布局,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促进高等教育布局与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科学制定高校设置规划,通过新建、分立、合并、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在高等教育资源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支撑、对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具有明显补充作用的地市布局高校,构建以地市为依托、空间布局合理的高等教育发展骨干节点。加强省级统筹,加大高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建设若干所特色鲜明、具有竞争力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进普通本科高校设置工作,构建本专科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理顺公办高校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本科院校和行业特殊性强的高职院校由省政府或省直部门举办、其他高职院校由各地举办的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举办高职教育。

3.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

以扎根河南、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强目标引导、过程指导、任务督导,强化政策、资源和资金支持,持续强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郑州大学建成国家一流大学,基本完成综合性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布局与研究型大学治理体系建设,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学科实力显著增强,实现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排名前1‰学科的突破。河南大学生物学主要学科领域在国内的优势地位凸显,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显著提升,进入ESI排名前1%。强化示范引领,以“双一流”建设带动全省高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争创一流。

4.建设一流本科教育

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改革教学理念、内容、方法、评价和课程设置等,推进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交叉培养。强化通识知识教育,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使学生博学与精专统一、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兼备、知识积累和创造性思维贯通。实施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成20所立德树人标杆学校,落实国家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600个一流本科专业点,打造2000门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1000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培育500项优秀教学成果,选树200名潜心教书育人的教学名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科教、产教、企教、医教深度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协同育人。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强新工科建设,加强文科、医学、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着力办好一批涉农专业以及儿科、学前教育、健康养老、婴幼儿照护等民生亟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建设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全面开展本科专业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级认证。强化科研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重点建设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创新训练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围绕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着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按照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的原则,推动高校结构调整,加大力度建设一批农林类、师范类、医学类和工科类等行业特色鲜明、优势特色学科明显的特色骨干大学,争创行业或国内一流农业大学、一流师范大学、一流医科大学和一流工科大学等。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加大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就业对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推动高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高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专业,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培育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评价预测机制。继续开展“新时代·新梦想”就业创业系列帮扶行动,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燎原计划,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完善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功能,适时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扶持一批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树立一批就业创业典型,带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5.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

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提升计划。启动实施博士硕士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提升工程,加大对博士硕士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力争使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正式成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启动实施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位授权点。继续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存量结构调整。加强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持续推进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建成一批具备世界一流水平的优势学科和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的特色学科,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共享、相互支撑、适应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学科群。

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职业导向的课程体系,依靠行业企业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实施国家及省内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强紧缺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跨学科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提升其指导能力。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加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加强对学位授权点的诊断式评估,确保学位授予和研究生教育质量。

6.增强高校科学研究和创新服务能力

实施高校基础研究增强工程。启动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加大长期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力度,有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积极参与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夯实建设创新型河南和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的基础。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具有战略眼光、能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善于组织大规模科技创新活动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计划,持续支持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重点实验室,逐步建立国家、省、高校三级重点实验室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等国家级创新基地。探索新型科研组织模式,组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大平台,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布局。

实施高校社会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决策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加大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力度,加强国家、省、高校三级协同创新中心体系建设。支持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建立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定一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建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继续实施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和职业院校,每年立项建设20个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构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军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启动实施河南省产业科教联盟计划,每年立项建设10个产业科教联盟;支持高校、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进高等教育与产业发展创新要素交叉融合,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推进我省高校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切实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科研管理,引导高校实行更加灵活多样的薪酬激励制度。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做好科技奖励工作。完善有利于鼓励协同创新、联合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分类评价体系,建立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经费奖补制度。

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利用我省历史文明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建设立足河南、注重原创的学术体系,推出一批中原品牌的学术成果,形成具有中原特色的文化品牌。建设覆盖大中小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厚植学术基础,激发科研热情。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计划,每年立项支持30名创新人才、10个创新团队。重点加强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术团队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名师大家。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明确研究方向,汇聚高端人才,形成成果高地,继续推进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构建人才辈出、成果丰富、学术发展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加强智库建设,形成高校智库联盟集约优势,培育10个左右高校智库进入全国高端智库序列。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引导支持高校学者深入社会实践,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守科研伦理规范,扎实做好学风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

(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建设贯穿教师发展管理全过程,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形式,丰富师德教育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坚持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师德教育基地。加强英雄教师李芳、时代楷模张玉滚等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师德先进典型、教书育人楷模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曝光并定期通报,全面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2.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新体系。加强教师教育学科队伍建设,建立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机制。支持师范院校教育博士点、教育硕士点建设。建设一流师范教育基地,打造一批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深入推进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启动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实行“县来县去”定向培养,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善保教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强幼儿师范院校建设,提高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积极推动初中起点五年制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招生制度,支持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落实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积极推进各类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在高水平工科本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制度,稳步推进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到2022年达到普通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1.5倍。

支持教师终身学习。坚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和名校长培育工程,建立教师校长海外研修常态化机制。加大高中教师培育支持力度,实施高中教师杰出青年培育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学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学费资助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质工程,创新实施“国培计划”,扩大“省培计划”实施规模,完善教师培养培训联合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卓越教师卓越校长培养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分专业建设80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落实职业教育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企业实践制度。着力提升高校教师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选送优秀教师到“双一流”建设高校访学和在职研修。鼓励高校校(院)长、中层干部到国内一流高校挂职锻炼。建立健全教师海外培训机制,加大教师国(境)外培训力度,提高师资国际化水平。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扩大高校高层次人才规模,提升学科领军人才在全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继续实施中原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特聘教授讲座制度等重大人才工程,以长江学者和省特聘教授等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省特聘教授等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引进和培养120名学科领军人才,重点选拔培养1200名青年骨干教师,培训2000名新入职教师,建设20个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逐步完善教师发展平台体系。支持省级高端智库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

3.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保证教师需求。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改善攻坚计划,增加满足走班教学要求的在编教师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教师。加大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力度,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鼓励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将教职工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

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积极推动教师资格育考结合。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主体作用,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加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指导监督,确保新招聘教师质量。严把教师选聘入口关,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作为高校教师选聘的必要环节。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支持职业院校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提高8%左右。学校可根据政策规定自主设岗和动态调岗,实现职称和岗位聘用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河南最美教师称号,担任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高校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5%左右。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高校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或越级申报高级职称。加强教师职称聘后管理,完善职称评聘退出机制。

创新教师管理。推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推动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并作为选拔任用、职称评聘、评优表先的优先条件。实行学区(乡镇)走教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鼓励职业院校聘任兼职教师,打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任教通道。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高校更多用人自主权。加快推行高校员额制改革。

4.提升教师地位和待遇

实施教师待遇提升行动计划。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有效体现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班主任工作按照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分配、津补贴发放等方面予以倾斜。实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政策,最低标准不低于400元/月。鼓励各地探索制定寄宿制学校教师补助和延时服务津贴发放办法。

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适应高校和职业院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研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支持高校盘活资源开发青年人才公寓。

提高教师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坚持尊师重教优良传统,大力弘扬优秀尊师文化,重振师道尊严,形成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开展尊师活动,支持鼓励企业在向社会提供服务时实行教师优先。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奖励体系,树立师德典型,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努力使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规模。持续开展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对口支教。制定倾斜政策,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全面落实惠及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各项政策。将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根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启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保障住房建设工作,解决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力争到2022年逐步实现保障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农村教师每人一套周转宿舍。通过建设农村教师住房、组织团购、发放购房补贴或优惠券、按照当地公租房政策提供教师公寓租住等方式,稳妥有序解决全省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的基本住房问题。

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开展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行银龄讲学计划和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完善乡村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六)努力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支持力度,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面提升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发展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教育脱贫目标。到2022年,农村薄弱地区教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1.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稳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建立重点监测制度,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提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聚焦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倾斜,加大对贫困县教育投入和师资培养培训的支持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整体水平,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深入开展院校合作、中职招生兜底和劳务协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促进其家庭脱贫。鼓励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人才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着力推进“三山一滩”地区群众脱贫,加大对“三山一滩”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规划上优先考虑,政策上相应倾斜,资金上重点投入,将“三山一滩”地区高校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区域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设立省级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奖励人数约占在校生数的3‰。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双轮驱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强化贷后管理,确保“应贷尽贷”。坚持精准资助工作理念,完善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持续加大学生资助监管力度,努力实现资助对象精准、标准精准和发放精准。

2.补齐农村薄弱地区教育发展短板

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要求,规范发展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在学前教育师资不足地方,采取派驻公办教师、教研指导、志愿者服务、实时互动课堂等方式提高保教质量。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合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公共资源配置重点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做好校舍建设、装备配备工作。保障小规模学校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加强寄宿制学校信息化、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建设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充分利用同步课堂、公开课等方式推广强校带弱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模式,提高教学点、薄弱校教学质量。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加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提高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较低地区的普及水平。支持农村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服务当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能力。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

大力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涉农职业院校和县级职教中心的阵地作用,加强涉农专业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乡村生态旅游、现代畜牧业等产业人才,有效服务农业产业振兴;培育农村公共卫生、老年照护、乡村规划等领域人才,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面向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在乡青年农民等群体,广泛开展学历职业教育,培育大批服务乡村振兴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统筹各类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培训资源,大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培养带头人。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建立健全政府、工会、用人单位和学习者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构建以开放大学和开展网络远程教育的高校为主体,以开展成人教育的普通高校为支撑,成人高校共同参与的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格局,激励在豫务工、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农业主产区提供技术服务,推进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支持高校根据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开设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在智力、科技、培训、产销帮扶上为农村地区提供支持。

(七)大力促进教育区域协同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教育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规划,优化区域教育政策支持体系,以省部共建高校建设、郑州大都市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和区域教育协作为重点,创新教育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先行先试,探索新时代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新模式,推动形成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新格局。

1.加大部省合建和省部共建高校建设力度

深化部省合建改革举措,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加大资金、政策和资源配置的支持力度,重点推进郑州大学优势特色学科群对接全省新材料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和医疗服务事业,显著提升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能力。推动郑州大学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示范带动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优化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围绕强化本科教学、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夯实办学基础,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学校本科教学基础能力,重点加强教学实验、图书信息等设施建设,大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继续深化省部共建工作,加大对省部共建高校支持力度,统筹政策、资金等多方资源,推动共建高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争取相关国家部委的资金和资源支持,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的能力。扩大省部共建范围,进一步丰富共建形式,完善共建机制,强化共建高校办学特色。

2.推进郑州大都市区教育创新发展

强化省级统筹,加快推进郑州大都市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支持郑州、开封、新乡、焦作、许昌等市进一步拓展教育协作深度和广度,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率先探索,努力把郑州大都市区建成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发挥郑州市优质教育集聚的主体作用,推动五市健全加快教育发展的领导决策机制、协同发展机制、推进落实机制和考核督导机制,围绕教育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先行先试,力争在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升质量效益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郑州大都市区教育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深化区域协作,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力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协作发展与创新平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有序流动,不断满足区域内群众对高质量和多元化教育的需求。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与配套措施,通过联合办学、开办分校等模式,鼓励郑州市优质教育资源优先向其他四市中心城区和大都市区新兴增长中心流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向纵深发展。加强区域内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实现深度融合,为大都市区产业升级、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以培养高端科研人才为目标,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和开封市建设高等教育中心,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引领,全面提升区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综合实力。探索建立大都市区高校协同发展联盟,推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与其他高校联动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大都市区高校参与国家(河南)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建设,支持郑州大学建设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加快推进郑开双创走廊合作办学高教园区建设,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或设立学院。

3.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

加快构建联系紧密、沟通高效、协调有力的黄河金三角区域高层级教育交流合作机制。科学推进区域教育政策逐步统一和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采取年度轮值形式,通过举办现场会、交流会、报告会、论坛、沙龙等,着力推进区域教育督导、学校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交流。积极搭建黄河金三角区域教育第三方评估检测平台,形成“管办评”分离的现代化教育格局。加强黄河金三角职教基地建设,实施职业院校跨地区招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和生源共享。

加快推进区域内高等教育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推动区域内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注重区域教育联动错位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完善有利于促进黄河金三角区域教育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黄河金三角区域教育协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

4.深化区域教育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深化京豫教育交流与合作,借助北京市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基础教育水平。持续实施一批对口协作教育项目,强化水源地六县与北京市六区基础教育结对帮扶,扎实开展两地中小学校“手拉手”“结对子”等活动,不断丰富两地结对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内容,实现京豫两地优势互补、基础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水源地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水源地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深入推进京豫、沪豫结对高校交流与合作工作,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在京豫、沪豫教育合作协议框架下,加快推进与北京市、上海市结对高校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和学科建设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提升高校教学管理和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加大区域教育合作力度,拓展合作范围,加强与国内教育发达地区和省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内高水平大学来豫办学、合作设立研究院(所)。强化对口支援,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新疆哈密地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创新思路,整体推进,提升受援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八)加快构建教育信息化新生态

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着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1.推进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

实施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有线无线网络覆盖率、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网络出口带宽达到100兆级以上,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到95%以上;到2022年,全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8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基本要求。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力度,到2022年,9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基本要求。实施高校智慧校园建设行动,推进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的泛在网络设施建设,构建基于5G、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智慧学习空间。

实施教育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河南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资源共享、教学支持的“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创建数字资源建设模式,形成开放、有序的资源汇聚与更新机制,融合众筹众创,推动多方参与数字资源开发。开展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加快优质资源共享,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优质、适用、丰富的数字教育资源及其应用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使用数字资源和学习类APP的审核与应用监管制度,提升内容和应用服务的教育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平台、网络学习空间融通,基本建成全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2.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加快推动教学与学习行为的数字化记录和分析,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建设智慧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

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协作共同体建设工程。协同推进优质特色资源共享和教学模式创新,重点培育300个“网上结对”省级示范性教学创新协作共同体、500个“线上牵手”省级示范性网络直播共同体,形成一批信息化教学创新案例;推行“1+N”或“N+N”的网络直播课堂方式,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构建强校带弱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教育高位均衡。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建设为载体,支持高校通过协同共建方式开发满足不同教学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10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管理平台,认定300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施“互联网+教育”示范引领工程。重点培育20个教育信息化2.0示范县、300个智慧校园示范校、2000个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标杆校,开展教育行政人员信息化专题培训3000人次。

3.创新“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加强对学习者认知和学习行为规律的研究,实施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的新型教学组织方式。重塑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方式,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跟踪监测教学全过程,开展学情分析和学习诊断,精准评估教学和学习效果,由结果导向的单一评价向综合性、过程型的多维度评价转变,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能力素质培养转变,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能力建设行动,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学新模式。实施新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教育管理人员信息素养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者信息化规划力与执行力。

4.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建设省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提升考试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探索建设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试题库,推进信息化环境下考试形式变革,为实现全面素质考查夯实基础、创造条件。探索智能阅卷技术在大规模考试中的深度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教育测评技术对考试结果进行深度挖掘,向学生提供多维的成绩综合分析报告,向学校提供群体多维评价数据,为提升教学质量、教育管理水平发挥科学评价导向作用。

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分层建立教育数据目录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及规范,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推进教育数据交换与共享。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以教育重大决策问题、任务和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决策支持服务系统。加快教育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教育政务服务系统和门户网站、APP整合,实现各级教育门户网站与本级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

(九)不断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实施教育开放建设工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高水平涉外办学、高质量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加快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持续提升我省教育对外开放能力和水平,服务构建内陆开放高地。

1.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

深入实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教育互联互通。统筹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吸引沿线国家学生来豫留学。推进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建设,加快高速铁路、航空机械、航空物流、电子商务、国际金融等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空中、陆上、网上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搭建国际科教、产教和企教合作交流平台,鼓励国际科技协同创新,积极参与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推动对外援助培训中心建设,做好对刚果(布)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多语种外语人才培养。加快高水平英语语种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小学开展非英语语种外语教学,设立5—10个非英语语种外语培训基地。探索“英语+非通用语”“专业+非通用语”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我省高校与相关国家合作开设非英语语言外语专业,推动高校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为重点,开设第二、第三公共外语,支持与沿线国家高校开展学生联合培养。

2.加快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

探索多种渠道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聚焦科技前沿和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以理工科专业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着力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支持特色学校、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办学。鼓励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推动建设一批“鲁班工坊”“仲景学院”“河洛学院”“大禹学院”等境外办学机构。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涉外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估,逐步提升办学质量。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统筹“五区”联动、“四路”协同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拓宽公派出国渠道,扩大选派规模,深化与国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鼓励高校推荐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支持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研修。加大国外智力引进力度,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家属居留等提供便利。拓展交流渠道,丰富交流形式,加快学生国际流动,推动学分和学位互认、互授、联授,促进学生国际化培养。

完善来豫留学管理体制机制,培养留学青年杰出人才,打造“留学河南”品牌。实施河南教育推介计划,组织我省院校到国外举办教育展,完善奖学金体系,吸引外国学生来豫留学,力争我省留学生规模突破10000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留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留学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力度,加快具有河南特色的留学生教材研发。提升学历教育层次,加大研究生培养力度。

3.加强中外人文交流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打造内陆中外人文交流新高地。加强工作协同,丰富内容形式,大力支持民间中外人文交流,加强中外体育艺术等人文交流。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创新举办“武林汉韵”海外巡演,加大中原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中国特色、中原风格的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充分利用政府间高级别中外人文交流、高层磋商、专业人士务实合作、师生友好往来平台,立体推进中外人文交流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中小学国际友好学校建设。鼓励中小学开发国际理解教育校本课程,创新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加大高校学生对外研学交流力度,提升师生人文交流能力和素养。重点推进与世界主要大国、金砖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人文交流,加强与欧美、东南亚、南亚、中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合作。推动双边多边大学联盟建设,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际组织。深入推进友好省州(城市)交流与深度合作,推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国际化学校建设,持续提升开放包容度、交往便利度,优化开放营商环境。加强高校智库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高校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鼓励特色鲜明的高校设立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探索“国别/地区+行业”研究新模式。

推动孔子学院(课堂)创新发展,扩大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充分发挥我省文化资源和高校学科优势,建好特色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项目。加强在办孔子学院内涵建设,创新办学模式,支持中资企业参与孔子学院(课堂)建设,增强服务企业能力。支持国家和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基地、海外中国武术健康文化中心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机构建设。加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建设,加大国际汉语教师和志愿者培养选派力度,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培育一批文化推广使者。积极开发独具中原文化特色的教材和多媒体汉语国际推广资源,提升中原文化国际影响力。

(十)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创新办学体制,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教育管理体制,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1.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形成统放结合、权责匹配的教育管理体制。梳理优化职责职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增行政职权事项。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教育领域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信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改进高校教师和辅导员职称评审机制,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和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健全现代教育制度体系。围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完善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的格局。落实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和规范理事会建设。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特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推动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制度完善落实。健全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推进现代中小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坚持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深入研究省情、教情、考情,科学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统筹推进考试、评价、教学、招生全方位改革,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评价录取机制。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为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模式,基本形成以分类考试招生为主、统一高考招生为辅的高职院校招生新格局。按照国务院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升学和培养模式,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深化高考加分政策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加分条件和认定程序,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加强“阳光招生”平台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

3.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加强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通过政策引导,按照自主选择、科学分类、平稳过渡的原则,完成民办高校分类登记工作,推动各地自主开展其他学段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严格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投入项目建设。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日常办学行为监管,促进民办学校依法诚信办学。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独立学院管理,鼓励支持独立学院转设。

4.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

实施继续教育推进工程。健全职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拓宽知识、提升能力和丰富生活为导向,办好网络继续教育,推动有条件的院校通过网络在线等形式向社会开放课程,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实施继续教育专干培养培训工程,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继续教育专家队伍,推动全省继续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实施终身教育发展战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终身教育推进工作机制。逐步搭建集中各级各类学习资源的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完善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为学习成果认证、转换、积累提供基本依据。深入推进开放大学建设,以建设开放大学信息化平台为抓手,提升资源共建共享水平和社会参与度,切实满足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要。

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持续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和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研发一批老年教育课程资源。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领导

1.落实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要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教育工作。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推进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担负本地推进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优先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加大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力度,确保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2.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覆盖、全面从严

着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对公办高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提升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在公办高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校、院(系)两级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制定高校党建工作标准,健全测评体系,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指导开展高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视在高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夯实党在知识分子中的群众基础。健全中小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强化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强化对党外人士的政治思想引导。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建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培育优良校风学风。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通过援派、挂职等多种方式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能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教育系统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要求、监督、管理干部,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净化教育生态。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巡视整改、推进巡察工作,把教育系统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1.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和法定职权,配套制定各类教育标准、规范、程序,推动完善全省教育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等程序规定,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民主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教育执法机制,支持各级教育部门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加强教育执法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教育部门同政法部门的合作,建立校园欺凌、性侵犯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落实教育重大事项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学校依法治校

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章程。促进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审核、备案制度,探索建立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活动,完善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抽查的示范校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水平和建设成效。依法健全各类社团、协会等在学校组织及开展活动的规则,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与社会各方、各部门协作,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区域内中小学校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支持各地设立由司法、教育部门牵头,公安、银保监、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参加的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鼓励依托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师生申诉制度,探索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吸纳师生代表,公平、公正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三)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1.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努力实现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只增不减,努力提高各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在全国的位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科学划分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结合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实行省财政分档分担办法;加大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级政府落实投入责任;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教育投入政策,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适时调整高校收费标准;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管理模式。积极扩大社会投入,完善落实奖励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奖励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教育领域,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积极推动债务化解,对普通高中债务中属于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的,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加大对公办高校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倾斜力度,推动高等教育健康发展;鼓励学校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化解债务。建立拨款标准、资助标准、收费标准“三位一体”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教育经费统计实施细则,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2.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加强教育事业发展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向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倾斜。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职业教育融合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保障师范教育优先发展。足额保障资助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倾斜;足额保障教育脱贫攻坚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和黄河滩区迁建教育项目倾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向乡村教师倾斜,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争取省级层面到2020年年底,市、县级层面到2022年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推动落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经费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继续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实施专项资金审计。

(四)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1.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完善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程序和各成员单位教育督导职责,加强沟通联络,形成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教育督导工作格局。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指导。落实“管办评”分离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各种评审、评估、评价、评选、评比、检查等活动,将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价、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事项归口到教育督导部门。

完善发布、反馈、整改制度。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教育督导公开范围,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2.创新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建立常态化和专项化相结合的教育督导运行模式。健全市级政府和省直部门优先发展教育执行情况评价体系,开展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指导各地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层层压实各级政府教育职责。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建设一批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引入第三方评价,鼓励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引入市场机制,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教育评价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贯穿大中小幼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逐步形成标准健全、目标分层、多级评价、多元参与、学段完整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加强对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的督导,整治中小学校园欺凌行为,提高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推动高校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校。开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将落实国家和省课程方案、教材选用使用情况纳入督导内容。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督学队伍。按照当地各级各类学校数、学生数的实际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赋予教育督导评估队伍相应执法权。建立兼职责任督学工作补助制度,妥善解决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费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优先发展教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的重大部署上来。省直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建立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开展工作督查,跟踪监测分析工作进展,压实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支持教育现代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