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fzghc  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强化科教融合、学科交叉、开放协同、改革创新,优化高校、学科学院和专业布局,加快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强化产业创新载体建设,打造高端科技创新队伍,提升协同发展水平,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为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校区域、层次、类型布局趋于合理,所有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实现本科高校全覆盖,填补电子科技、航空航天、体育、美术等类型本科高校空白,理工类高校占比达到60%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晋位升级、一流学科创建高校加快发展,实现在中原大地起高峰;学科学院、专业布局优化调整成效显著;高校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能力快速提升,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服务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加速提高。

到2035年,全省高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学科建设出现群体高峰,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人才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和国家创新高地建设,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器、人才孵化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提质增能计划。

1.优化高校布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高校结构布局。引进国(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建设1—3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创新高校体制机制,吸引行业创新龙头企业和高端研究院所共同组建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依托相关专业院校组建独立设置的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填补本科高校类型空白。服务人民健康需求,恢复重建仲景国医大学。在没有本科高校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设立本科高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2.优化学科学院布局。持续加大对郑州大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河南大学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支持郑州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河南大学地理学等重点培育一流学科建设。实施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支持河南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11个学科创建一流学科。争取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洛阳师范学院等高校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持续实施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计划,新增10个左右特色骨干学科(群)。以学科为统领,打破学院和部门界限,逐步构建“特色学科+优势学院+产业学院(研究院)”的学科学院布局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优化专业布局。按照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要求,建立锻强优势、急需特设、重塑升级、淘汰限制专业目录年度发布制度,撤销、停招“肿繁虚杂旧僵”专业点300个左右,高标准建成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点1000个左右,增强专业设置快速响应需求的能力,构建高度适应我省发展需求的专业结构体系,增强人才结构性供给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实施战略支撑计划。

1.建设国家和省实验室。围绕量子信息、种业创新、绿色能源材料、粮食安全等优势领域,支持高校参与承担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支持高校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提质升级。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建设省实验室,加大100个左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支持建设8个左右省文科实验室。(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2.加强前沿科学中心培育。落实国家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战略部署,围绕重大前沿科学问题,充分利用省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发挥高校学科群优势,加强开放协同,汇聚一流人才团队,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建设10个省级前沿科学中心,培育1—3个国家前沿科学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

3.加强基础学科研究。加大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力度,持续实施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加强基础学科重点领域的前瞻布局和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建设5个左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高校建设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布局我省。深入实施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围绕汉字文明、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研究和中原文化传承创新,新增2—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

(三)实施产业对接计划。

1.发展产业学院。聚焦集成电路、氢能与储能、量子通信等未来技术和产业,定向支持建设3—5个未来技术学院,争创1—2所国家未来技术学院。支持高校结合新兴产业需求和自身办学特色,聚焦企业迭代关键技术,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遴选建设50所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争创3—5所国家现代产业学院、2—3所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支持高校聚焦行业共性技术,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企业等共建特色行业学院。强化激励引导,将学科学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招生计划、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学费标准等政策联动,做实做强产业学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强产业技术研究。引导不同类型高校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经济发展功能区管理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实现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精准对接,努力打造2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00个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200个创业就业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3.凝练一流科研课题。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不同类型高校与企业对接,积极参与省产业研究院、企业实验室等建设。利用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力争不同类型高校的每一个优势学科(群)对接3—5家优势企业,开展联合科技攻关。重点培育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力争每年承担5—8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团队引育计划。

1.加强“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高水平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社科基地、高校智库等为依托,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每年引进3—5名全球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带动培养一批国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常态化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入库工作,切实推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家属就业、人才公寓等优惠政策落实。(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相关省辖市)

2.加强高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持续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流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育5个左右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20名左右国家级领军人才。实施省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每年引进培育60名(其中海外20名)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5名左右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实施豫英卓越研究生培养工程,每年选拔50名优秀博士生、500名优秀硕士生。实施高水平创新人才境外培养工程,每年资助选派200名高校领军人才、青年学科带头人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研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科技厅)

(五)实施协同发展计划。

1.持续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持续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三位一体”发展。支持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主动对接新兴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布局,新认定8—1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8个左右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2.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深化校所、校企、校地合作,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联合体。认定一批河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建设1—2个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3.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建设。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重点打造集制度建设、专利机构、示范项目、平台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中试基地,建设5个左右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培育2—3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3—5个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30个左右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4.打造高校品牌智库。实施高校品牌智库建设工程,围绕党委、政府决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大课题,聚焦现代化河南建设的重大任务,培育20个左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较高知名度的新型高校智库,6—8个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品牌智库,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高校智库体系。(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分类指导。加强校际协同,分类指导各高校、学科(群)主动融入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全面提升科研水平,积极参与培育国家和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支持特色骨干大学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积极服务行业、产业发展。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积极推动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支持高职高专院校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积极开展实用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二)强化机制改革。探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破除“五唯”倾向,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放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深化高校科研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以成果为导向的科研和人才评价体系,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咨政服务等因素作为科研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强化政策协同。组织、审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策协同,实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对科研项目实行审计及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互认,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评价改革等政策要求,有效破解制约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强化经费投入。“十四五”期间,省财政统筹省级教育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提质增能计划、战略支撑计划、产业对接计划、团队引育计划和协同发展计划。省、市级财政和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创造良好环境。鼓励高校围绕功能定位,加强内部资源整合,积极争取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

(五)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各高校担负起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历史责任,加强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监督、质量把关等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及科研诚信建设。要将科技创新成效纳入高校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有利于产教融合、科教协同、联合培养、开放共享的科研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nan.gov.cn 时间:2021-11-25 09:25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分享:

一、《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强调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并把“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作为十大战略之首,强力支撑一流创新生态构建和国家创新高地建设。高等学校作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原始创新的主战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楼阳生书记十分关心、重视高等教育工作,强调高校要突出重点、攥紧拳头,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优化学校结构布局、学科学院和专业设置调整,强化基础学科发展,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为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楼阳生书记讲话精神,推动高校抢抓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快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聚焦河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确定了哪些目标?

《实施意见》的起草,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突出高校创新生态打造。强调高校、学科、专业布局优化和行业产业对接,战略科技力量的融入,产业特色创新载体的打造,协同发展的提升,以全局视野、系统思维、前瞻预测来谋划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二是突出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针对攻克世界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和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重塑一批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重筑一批基础研究的创新平台,重构一批具有特色的创新载体,凝练一批一流的研究课题。三是突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强化科教融合、学科交叉、开放协同、改革创新,强化高校的分类指导,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协同,进一步激活高校科技创新的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校区域、层次、类型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所有省辖市实现本科高校全覆盖,填补电子信息、航空航天、体育、美术等类型本科高校空白,恢复重建张仲景国医大学,理工科高校达到60%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持续提升、一流学科创建高校强劲有力,实现在中原大地起高峰;学科学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落实到位,重塑升级成效显著;高校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能力快速提升、标志性成果日益突显,服务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加速提高。到2035年,全省高校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学科建设出现高峰,学院及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人才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进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和国家创新高地建设,成为河南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器、人才孵化器。

三、就如何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了哪些针对性改革举措?

就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实施“提质增能计划”。建设郑州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河南大学一流学科大学;支持7所高校的11个学科开展一流学科创建;建设1-2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组建河南电子信息科技大学、郑州航空航天大学,恢复重建张仲景国医大学,组建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在没有本科高校的省辖市设立本科院校。逐步调整优化学科学院、专业设置结构。

二是实施“战略支撑计划”。积极推进高校参与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或参与建设河南省实验室,培育建设国家前沿科学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支持高校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布局河南。

三是实施“产业对接计划”。聚焦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引导不同类型高校与各类经济发展功能区管理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实现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与全省高校精准对接。

四是实施“团队引育计划”。实施“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到2025年,引进20名左右全球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培育国家层面创新人才20名左右、创新团队5个左右;培育5名左右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五是实施“协同发展计划”。以我省科技重大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等创新载体建设,打造一批集科技研发、成果孵化转化、放大熟化为一体的高能级载体平台。

四、《实施意见》如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科技、发展改革、财政、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体育、相关高校、相关省辖市等多部门的协同推进。《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机制改革、政策协同、经费投入、责任落实,确保有关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强调分类指导和校际协同,统筹不同类型高校、学科(群)主动融入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二是强调机制改革,推进高校科研和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三是强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策的协同性,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对科研项目实行巡察、审计及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互认等。四是强调经费投入,在强化统筹省级教育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同时,鼓励高校积极争取社会融资,主动融入行业发展,在校企(地)合作中增加资源引入。五是加强党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和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