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校内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对照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当年度目标任务书完成的质和量、综合管理水平、年度工作亮点和突出成绩撰写自评报告。
(二)填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根据扣分标准进行自我评分。
三、考核材料上报
各单位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纸质材料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2022年1月5日(周三)上午12:00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归德楼3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zghc@sqnu.edu.cn
联系人:南志涛
电 话:67787(短号)
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