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长奖励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南志涛  发布时间:2022-12-2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2年度校长奖励基金项目申报开始启动,其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奖励对象

校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年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等活动中实现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带来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提升学校声誉、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工作。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校长奖励基金的专项工作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引领性。教学学院申报项目须在全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学生发展、学科与专业建设、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管理、教辅和后勤服务单位申报项目须在全校相关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创新性。二级单位申报的项目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形成特色和经验。

3.集体性。项目的完成需发挥团队精神,一般为一个单位或跨单位协作完成的工作。个人取得的成果、奖励等业绩不再申报,纳入教学、科研等相关奖励范围。

4.贡献度。申报项目须在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增强办学实力,提升办学水平等方面具有公认的贡献,具有可衡量的效果,纵横向比较,具有明显的优势或价值。

5.影响力。项目的完成产生较大的校内或社会影响,有利于在学校内形成正能量或提升学校的形象及宣传效果。

对非人为重大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突发性重大事故造成的),在事后组织得力、抢救及时使学校免受损失的突出贡献的单位也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校长奖励基金申报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只限专项工作,不得多项合并。

2.涉及多个部门的同一专项工作,请各部门自行协商,只能有一个部门牵头申报。

3.在申报校长奖励基金时,要附上拟奖励人员。拟奖励人员必须是在专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虚报人员。

4.项目评审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每个项目陈述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具体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书WORD版,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申请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ghc@sqnu.edu.cn。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南志涛电 话:67787

商丘师范学院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