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3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王诚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学校发展目标的完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单位需编写2023年度目标任务书。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目标任务书要依据学校《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委书记张志坚2023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校长陈向炜2023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商丘师范学院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要求编制。

二、目标拟订要求

1.工作任务书分为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两部分。学院的常规工作分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内控管理及安全工作等方面,党群行政教辅部门的常规工作则依据部门实际职责编制。各单位的重点工作中,需列入《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方案》《商丘师范学院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分配的任务,且各单位的重点工作不少于3项。

2.各单位主要工作目标要具体明确。学院目标任务需量化;职能部门目标任务能量化的需量化,不能量化的需提出可以衡量该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标志性指标。

三、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目标任务书提交至发展规划处(归德楼315室)。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fzghc@sqnu.edu.cn.

联系人:南老师:67787。

                                                                    发展规划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