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3〕620号)要求,填写《2023年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注意:表中所填内容原则上不显示学校信息,表格最多不超过4页。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产业学院建设、专业集群发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编制2024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施项目,填写2024年示范校重点项目信息表(附件2、附件3),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2024年将单独评审产业学院项目,单列产业学院建设资金。申报产业学院建设的单位要对标省委省政府确定着力培育的重点产业链,复合我省产业学院建设的有关要求,且已招收2届以上学生。每个部门限报一个项目。
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10份于8日下午6点前提交至归德楼315,自评表、信息表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fzghc@sqnu.edu.cn。联系人:井祥贵,小号68867;南志涛,小号67787.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