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于2025年10月27日印发了《“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商师党发〔2025〕68号),为加快推进学校“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请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和二级学院对照工作方案,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11月7日前,请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二级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按照附件2的要求,提交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人员名单;与此同时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交“十五五”规划相关座谈会及实地调研情况。
2.11月7日前,请“十四五”规划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按照附件4的要求,提交专项规划总结报告。任务分工如下:
(1)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单位:教务处)
(2)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
(3)科研工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科研处)
(4)校地合作与服务发展规划(牵头单位:校地合作处)
(5)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国际交流处)
(6)人才与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牵头单位:人事处)
(7)师范生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教务处)
(8)学生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学生处)
(9)校园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基建处)
(10)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1)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12)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组织部)
3.11月24日前,请各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十五五”规划各类座谈会及前期调研,校内调研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参与部分校内座谈会,共同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校外调研由发展规划处统筹后合并进行。
4.12月19日前,请各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按照附件5、附件6的要求,提交规划初稿。任务分工如下:
——专项规划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2)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规划(牵头单位:教务处)
(3)学科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
(4)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规划(牵头单位:科研处)
(5)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6)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规划(牵头单位:国际交流处)
(7)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牵头单位:人事处)
(8)学生工作规划(牵头单位:学生处)
(9)继续教育规划(牵头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10)信息化建设规划(牵头单位:信息化管理中心)
(11)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基建处)
(12)文明校园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二级学院规划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规划。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同意报送)提交至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归德楼2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fzghc@sqnu.edu.cn。此外,文字稿请参考附件7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联系人:李老师,短号:67238。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商丘师范学院“十五五”专项规划/二级学院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3.商丘师范学院“十五五”专项规划/二级学院规划前期调研情况
4.“十四五”专项规划总结报告撰写提纲
5.商丘师范学院“十五五”XXXX规划
6.商丘师范学院XXXX学院“十五五”规划
7.文字稿排版格式
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