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五五”专项规划及学院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王诚  发布时间:2026-09-09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十五五”规划战略研讨会精神及整体工作部署,现就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前期各单位提交的“十五五”规划草案,经初步审阅,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学院规划方面: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申硕学科、服务地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有组织科研的具体方向等,存在目标定位不明确,具体措施和实现路径不清晰等问题。

专项规划方面:对“十五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分析不足,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引发的办学生态重塑认识不深,应对人工智能挑战的发展方向不明确,改革措施不具体;对《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的要求回应不够,缺乏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二、修订要求

立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按照“双优”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回应人工智能等未来技术对学科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深远影响,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确定实施路径、制定可行措施,切实做到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指标精准、责任主体清晰,推进措施可行,确保发展规划真正成为引领学校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学院规划建议6000字左右;专项规划建议7000字左右。可根据实际内容适当调整,不作硬性要求。“十四五”期间的总结成绩,要简明扼要;谋划“十五五”时期工作,应思路清晰,确保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统一。

三、报送要求

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纸质版一份,学院规划要求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专项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协助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具体单位详见附件),并由单位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报送至梁园校区归德楼20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至:fzghc@sq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短号:67238。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任务分解表


商丘师范学院“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和协

单位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责任单位

协作单位

1

党建与思想政治

工作规划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纪委

2

人才培养与专业

建设规划

教务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

教师教育学部

3

学科建设规划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科学技术处、

人事处、校地合作与服务中          心、国际交流处

4

科技创新与社会

服务能力提升规划

科学技术处

校地合作与服务

中心

5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社会科学处

党委宣传部、校地

合作与服务中心

6

国际交流与合作

办学规划

国际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7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人事处

教学评价与教师

发展中心

8

学生工作规划

学生处

校团委、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9

继续教育规划

继续教育

学院

教务处

10

信息化建设规划

信息化管理中心

发展规划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财务处

11

校园基本建设规划

基建处

信息化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12

文明校园建设规划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


发展规划处

2026年9月9